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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盟传统医药合作不断深化 长效机制待健全

来源:新华网广西频道 2013年5月25日 作者:杨立华 日期:2013-05-29 点击数: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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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广西频道525日电(杨立华)“我也想跟介绍我来学中医的师兄那样,毕业以后回国开个自己的中医诊所。”广西中医药大学的马来西亚籍华裔留学生郑翔说。

    郑翔说,他学习的是传统中医专业,尽管20129月才来到广西,但现在已经对中医诊疗理论、传统医药文化有了一定认识,由衷赞叹中医文化的博大精深。

    据郑翔介绍,马来西亚政府对传统中医发展持鼓励态度,很多大型的公立医院开设了中医门诊,中医私人门诊也越来越普遍,愿意选择传统中医进行治疗病人越来越多。

    广西中医药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副处长韦文朗说,像郑翔那样的留学生,他们从1976年至今一共培养了1600多名,分别来自包括东盟诸国在内的40多个国家和地区。这些留学生成为了当地传统医药届的一支重要力量,在促进当地传统医药发展的同时,还扩大了中国传统医药在东盟等地的知名度。

    传统医药具有“简、便、廉、验”等特点,治疗方式相对灵活、费用比较低廉,疗效确切,尤其是“治未病”有其独特的优势。加上中国与东盟国家具有亲缘的地理和文化关系,近年来,传统医药在东盟各国的认可度也在逐步提高。

    20134月举行的2013中国—东盟传统医药高峰论坛上,缅甸卫生部副部长温敏表示,缅甸通过颁布实施中医药法等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励并规范传统医药的普及和发展。

    人才培养只是中国—东盟传统医药交流合作的一个缩影。近年来,中国与东盟各国的传统医药交流合作领域不断拓展,在传统医学科研、医疗、预防、保健、以及产业等领域开展了务实合作。

    印度尼西亚科学院、茂物植物园先后分别于2006年和2010年与广西药用植物园签订了 “关于传统草药研究与开发”等多项协议,旨在生物多样性保护、种质交换、技术交流上进行长期的战略合作,共同研发传统医药产品。泰国也与中方签订了“关于药用植物GAP栽培技术交流、人才互访等合作备忘录”等协议,从2002年起开始进行人才互访和种质交流。

    尽管中国-东盟传统医药交流合作往来频繁,合作领域不断拓宽,但中国与东盟国家传统医药交流合作长效机制有待健全。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调研员梁启成说,两年一届的中国—东盟传统医药高峰论坛难以满足双方沟通的需要。为进一步提升双方合作水平,专家建议:应尽早将中国—东盟传统医药交流合作中心落户广西并加快建设进度,健全交流合作长效机制,加大传统医药宣传和扶持力度,大力发展双边中医药服务贸易,充分发掘市场潜力,努力实现双边互利共赢。(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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