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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室工作制度

实习护生管理制度

作者:护理学教研室 发布时间:2016-01-18 21:58:41 浏览次数: 【字体:

1.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将自己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守纪律,有良好医德的白衣天使。

2.实习期间应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服从科室工作安排,凡是上正常班护生7时30分以前到岗,做晨间护理;上班不迟到、不早退,尊敬老师,团结同学,对人有礼貌,仪表端庄,勤学好问,有意见应善意提出,或直接向护理部反映。

3.仪表端庄大方,衣帽整齐(戴燕尾帽,头发不过肩),夏天穿裙子不外露,不穿深色袜子,冬天要求穿白裤子,精神饱满,尊敬老师,虚心学习,工作积极主动,熟悉病人情况,主动巡视病房,关心体贴患者,耐心细致,不能与病人争吵,不准与患者拉关系、接受患者的礼物、托病人家属帮办事。

4.重视基础护理工作,参加病区晨间护理,经常深入病房,细致观察病情变化,了解患者饮食、心理状况及护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5.爱护公物,厉行节约,不得取用病区公物(纸张、纱布、棉签、一次性用物、药品等)私用,贵重仪器未经老师同意,不得擅自动用。如有损坏公物,应主动报告,并按实习医院的有关规定赔偿。

6.实习期间护生无权独立执行医嘱,不允许在医嘱单及各种护理记录中单独签名。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认真做好“三查七对”,防止医疗差错和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如有差错事故发生,应立即如实报告护士长或带教老师,并进行妥善处理,事后找出原因,总结经验教训。

7.注意安全、节约用水、用电,严禁在宿舍使用电炉,电热杯,电饭锅等用物。晚上不能单人外出,须晚上9:30前回宿舍,不准外宿,如违反规定出问题后果自负。                                   

8.实习结束轮换科室前三天做好自我鉴定,统一由小组长交给护士长并签名,不按时交者按规定迟一天扣2分。全部实习结束前三天做全面总结由大组长统一交护理部,否则不给予做鉴定。

9.实习结束,须办理离院手续,方能离院。

10.实习护生请假制度:

(1)病假:需持本院疾病证明书(急诊例外),到护理部请假(用护理部请假条),护理部同意后通知病区护士长方可离开,病假单及假条交病区护士长。

(2)事假:实习期间一般不准请事假,如有特殊情况,请假者必须要提前申请,且持有事由证明,报班主任备案,经学生科批准,然后报告护理部同意后通知病区护士长方可离开。

(3)有如下情况之一者,作旷工处理:

①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无故缺课(小讲课、护理查房、学生集中等);未经批准擅自调班及离岗;未经批准的病、事假。

②凡转实习、试工需有学校证明经护理部批准并办完相关手续后才方可离院。

④无故旷工,视情节严重程度,停止在我院实习,退回学校。

(4)正常休假:离开南宁市必须必须填写请假条,由护士长签字后到护理部完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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