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听课制度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ek 发布时间:2015-11-16 17:19:31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1.教研室主任必须坚持听授课教师的课,每学期至少4次课(8学时),听课中发现的问题.要随时向主讲教师反馈,及时予以纠正。 2.老教师必须对青年教师进行传、帮、带,带动青年教师精选授课内容,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授课质量。 3.中青年教师要互相听课,互相学习。 4.听课时间可根据工作情况自行安排。每次听课必须做好记录。 5.期末结束时,教研室主任要检查每位教师的听课记录,对教研室的听课情况进行总结。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