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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室工作制度

思想道德与法治教研室建设规划

发布时间:2016-03-16 13:33:01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教研室建设与管理,充分发挥教研室在教学、科研等工作中的作用,使教研室工作更加规范、科学,促进教育教学质量和学术水平的不断提高,特制定本规划。   

一、教研室建设原则  

(一)强化教研室地位。  教研室是高等学校直接设置、组织并承担教学、科研、师资培养及校内外教学基地建设等工作的基层组织。教研室是院级教学单位的业务主体,是组织实施教学活动的最基本的重要管理机构。  

(二)教研室组成。教研室依照专业、课程性质、教学研究方向及便于管理等因素组建,一般应由5名以上教师组成,并具有较为合理的年龄结构、职称结构和知识结构。  

(三)加强教研室制度建设。各教研室根据学院、教务处及系部相关规定制定本教研室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教研室工作规范化运行。  

(四) 教研室设主任1人。教研室成员在教研室主任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教研室建设指标  

(一)教研室要积极制定所属课程(学科)的发展规划。负责组织本室教师运用现代教育教学理念、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有关理论对教育教学内容进行清理与重构,对教育教学方法进行革新。  

(二)参与师资队伍建设工作。根据教学工作、课程建设的需要,并结合学科发展,组织制定教研室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教师个人培养提高计划,按照定方向、定任务、定措施、定检查的原则,制定教研室和个人的年度实施计划。落实青年教师导师制和学生学业导师制,责成导师对青年教师和学生的政治思想、业务工作和学习提高全面负责,帮助他们健康成长。  

(三)负责组织本教研室教师实施教学计划中应承担的各项教学任务,并对教学的各个环节进行设计、监控、管理和考核,并负责做好与教学有关的各项常规性工作。完成学院下达的各项教学任务,及时有序地分课、排课;组织教师出题、阅卷;组织编写课程教学大纲、推荐教学用参考书、填写教学日历、教学计划和进度;组织教师对学生学习、实践教学等方面的指导;做好教学工作量的统计、审核工作;做好与教学有关的各项检查工作。  

(四)教研室要根据学科发展和国家经济建设需要,积极组织教师申报各级各类课题、承接纵横向课题和综合性课题,也可根据本教研室的具体情况自己组织课题,进行集体攻关。  

(五)负责组织教师制作教学课件,改革教学方法,运用现代教学手段提高教学效果。  

(六)参与教材管理与教材建设。严格按照学校关于教材建设的有关规定征订教材、编写教材,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编写讲义,积极进行教材建设。  

(七)组织教师业务学习,积极开展教学研究活动。在紧密结合各门课程、各教学环节实际的基础上,开展教学研究和改革,每学年、学期初制定教学研究和改革计划,并组织实施;年末、学期末进行总结。  

(八)负责实践教学工作。负责所属课程的实践课教学工作,每学期初提出实验教学计划;根据教学需要及学校关于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的有关规定,加强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  

(九)负责教研室的教学档案、师资培养档案、教研室各种会议记录、总结材料、规章制度和人员的考核材料等档案管理工作。  

(十)按照校、院有关规定,做好对本室教师和其他相关人员的考核工作。  

(十一)负责完成学校职能部门与院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教研室的制度建设  

(一)各教研室要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教研室内部教学、科研、实验等各项工作制度,认真完成教研室工作职责,切实发挥教研室在课程建设和教学、科研工作中的基础地位。  

1、教研活动制度。教研室每周至少开一次教学研究活动会,学习教育理论,研究教学问题。定期开好教研室室务会议,讨论处理教研室工作中需要集体解决的问题。  

2、听课制度。教研室主任要深入课堂听课,及时了解教师的教学情况,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也要组织教师集体听课和相互听课,进行观摩教学;教研室成员之间要相互进行听课,每人每学期听课时数不少于5学时。  

3、教学质量检查制度。除平时抽查外,还应定期组织教学水平较高、经验丰富的教师对任课教师的教学日历、讲稿教案、辅导记录、实验实习报告、论文(设计)、试卷等进行集中检查或相互检查,并收集学生反映意见,对每一教学环节质量作出分析与评价,提出改革意见和措施,确保教学质量。  

 4、考勤制度。教研室要经常检查教师的在岗情况和执行课程进度计划情况,严格履行学校规定的请假制度。  

 5、教师年度考核制度。每年开学前,教研室应有工作计划,对教学及教学改革等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年度结束时,教研室应召开教师工作考核汇报会,由教师介绍年度工作情况,提交工作成绩(成果)实物,填好教师年度考核登记表。教研室正、副主任根据平时考查了解的情况,参照教师本人汇报,认真审核教师年度考核登记表,报所在院审核后归入教师业务考核档案,考核结果报教务处备案。  

 6、教学档案工作制度。执行学校档案工作的有关规定,平时注重收集、积累、整理应归档的资料,做好档案保存、管理工作。设教研室会议记录,由教研室主任负责组织填写,记载教研室的重要工作,记录教研室会议的内容。会议记录学期末交院存档,作为教研室及其主任的考核依据。  

   四、教研室主任  

     (一)教研室实行主任负责制,在学院领导下开展工作。教研室主任全面负责本教研室的各项职责,领导本教研室的全体成员完成学校与学院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教研室主任的任职资格  

1、能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态度认真,事业心强,办事公正,作风正派。  

2、对所从事的学科有较深的造诣,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原则上要求是本学科或本专业的带头人,具备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能团结绝大多数人发挥集体作用。  

(三)教研室主任的职责  

1.决定本室成员的工作任务安排;推荐和建议本室成员的进修提高、晋职、晋级和奖惩。  

2.调阅教师的讲稿(教案)、检查教学进度、实践指导等工作情况,如发现有严重不符合教学要求者,可直接提请学院、学校作出相应处理。  

五、教研室工作的检查与评估  

(一)学院领导定期召开教研室主任座谈会,听取意见,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二)学院定期对教研室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评选优质教研室和考核教研室主任的重要依据。  

六、附则  

  本办法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同时作为评选优质教研室(优质教研室的主任自然被确认为教研室工作先进个人)的重要依据。  

 

 

 

 

                                                 思想道德与法治教研室  

                                                             O二二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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