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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工作职责

岗位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23-04-14 16:40:47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总则

为加强学校教学和科研管理工作,规范教师教学科研行为,维护正常、稳定的工作秩序,树立良好校风,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学科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相关精神和《广西中医药大学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制订教师岗位职责。

二、教师的基本岗位职责

(一)教授岗位

1.教学工作

1)服从学校和学院(部)的教育教学工作安排,每年完成两门次及以上课程(其中至少一门为本科生课程)的主讲任务;每年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良好及以上。

2 指导学生:指导本科生的毕业设计、实习(不含公共基础课教师),指导硕士生。

3)教学研究:主持校级以上级别的教学研究项目,或公开发表教学研究论文1篇及以上,或获省部级教学成果三等奖及以上级别奖励。

4 教材、著作:以主编、副主编公开出版教材或教学参考书,或正式出版本专业领域学术专著(排名前二)。

2.科研工作: 完成学校科技处及所在学院规定的科研工作量,并达到下列四项中的一项:

1)作为骨干成员(前五名)参与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重点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科技部支撑计划(攻关)项目、国家重大科学工程项目、“863”计划项目、“973”计划。

2)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软科学计划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有经费资助)

3)发表学术论文:本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专业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6篇及以上,其中SCIEICSSCIAHCI等收录3篇及以上。

4)获省部级科技三等奖及以上级别奖励(其中省部级三等奖排名第一、二等奖排名前二、一等奖排名前三,国家级奖排名前五)。

3.学科专业建设: 指导本学科的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或实验室建设以及教育教学改革;积极参加教师团队建设,并做出显著成绩。

4.指导青年教师:协助学院()指导本学科专业的教师队伍建设,帮助并督促本学科专业的青年教师不断提高学术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根据需要,指导高级研修人员。

5.国际交流: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与学术交流,并做出显著成绩。

6.其他工作:积极参与学校及所在学院()的各项活动以及公益服务工作,对学校及所在学院(部)的建设与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完成学校和学院(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副教授岗位基本职责

1.教学工作:

1)服从学校和学院(部)的教育教学工作安排,每学年完成两门次及以上课程(其中至少一门为本科生课程)的主讲任务;每年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且教学效果良好。

2 指导学生:指导本科生的毕业设计、实习(不含公共基础课教师);有硕士点的学科,指导硕士生;承担学生的班主任工作。

3)教学研究:作为前两名完成校级及以上级别的教学研究项目;或公开发表教学研究论文1篇及以上;或获省部级教学成果三等奖及以上级别奖励。

2.科研工作:完成学校科技处及所在学院规定的科研工作量,且达到下列四项中的一项。

1 发表学术论文: 聘期内以武汉纺织大学为第一单位,本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专业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3篇及以上,其中SCIEICSSCIAHCI收录1篇及以上

2)作为主要成员(前六名)参与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重点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科技部支撑计划项目(攻关)、国家重大科学工程项目、“863”计划项目、“973”计划项目;

3)主持或作为骨干成员(前五名)参与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软科学计划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

4)获省部级科技三等奖及以上级别奖励(其中省部级三等奖排名第一、二等奖排名前二、一等奖排名前三,国家级奖排名前五)。

3.学科专业建设:在本学科的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或实验室建设以及教育教学改革中起骨干作用, 积极参加教师团队建设,并做出突出成绩。

4.指导青年教师:参与或协助指导本学科的青年教师,帮助并督促本学科专业的讲师和助教不断提高学术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5.其他工作:积极参与学校及所在学院()的各项活动以及公益服务工作,对学校及所在学院(部)的建设与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完成学校和学院(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讲师岗位基本职责

1、教学工作:

1)服从学校和学院()的教育教学工作安排,每学年完成两门次及以上课程的主讲任务;每年完成学校规守的教学工作量,且教学效果良好。

2 指导学生:指导本科生的毕业设计、实习,承担学生的班主任工作。

3)教学研究:作为主要成员(前五名)完成校级及以上级别的教学研究项目,或公开发表教学研究论文1篇以上;或获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有获奖证书)。

2、科研工作: 完成学校及所在学院规定的科研工作量,并力争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标志性成果:

1)发表学术论文:在本专业领域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

2)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完成省部级或以上科研项目,或者参与完成重大横向项目;

3)作为主要成员参与获得省部级或以上科技成果奖励。

3、学科专业建设:积极参与本学科的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或实验室建设以及教育教学改革;积极参加教师团队建设。

4、其他工作:积极参与学校及所在学院()的各项活动以及公益服务工作, 完成学校和学院(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助教岗位基本岗位职责

1.服从学校和学院()教育教学工作安排,每年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兼任学生班主任或者辅导员工作。

2.积极参与科研工作,每年完成学校规定的科研工作量,完成科研项目负责人或指导教师交给的各项科研任务。

3.积极参与本学科的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或实验室建设以及教育教学改革;积极参加教师团队建设。

4.在本专业领域发表第一作者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

5.积极参与学校及所在学院()的各项活动以及公益服务工作, 完成学校和学院(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高级实验师岗位基本职责:

1、负责解决本岗位复杂疑难的技术问题;

2、培养和指导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对本专业业务建设做出重要成绩;

3、积极参与纵横向课题,完成学院下达的科研任务;

4、完成实验室各项建设和工作任务。

(六)实验师岗位基本职责:

1、独立负责解决本岗位一般技术问题;

2、熟悉本专业领域的基本情况,对下级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业务指导;

3、参加有关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完成学院下达的科研任务;

4、完成实验室建设和工作任务。

(七)助理实验师岗位基本职责:

1、在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承担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2、较系统地学习相关专业理论、业务知识和业务工作所需要的科学文化知识。

(八)实验员岗位基本职责:

努力钻研业务,学习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工作量饱满,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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