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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室工作制度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教研室听课制度

发布时间:2022-06-14 20:44:47 浏览次数: 【字体:

为配合学院和系部了解教学情况、检查教学质量,并促进教师之间互相学习、切磋教艺、提高授课水平,教研室制定如下听课制度:

1. 教研室主任不定期对本室教师的授课情况进行抽查听课,事先不通知被听课教师。每学期至少应听取每位教师课堂教学一次,原则上以听必修课为主; 对于年限不满5年的教师,每学期听课2次,及时点评,提出改进意见;并认真组织好本室同行的相互听课,每位教师至少被4位同行听课评教,另可组织不同教研室相互听课,确保每位教师都被评教。

2. 教研室主任在听课时除上述内容外,还应着重对教学内容的选择、教学大纲的贯彻等做出评价和分析。

3. 听课者听课时要有听课记录;听课后要认真填写《听课记录表》和《教学质量评价表》,对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进行打分和评价。

4. 教研室主任、教师之间的评价由教研室存档,每学期末进行该学期听课情况通报.

5. 坚持把听课情况列入教师年终考核的内容,听课记录作为考查的依据。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教研室

二○二二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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