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教的职责
助教的职责
1.承担伤寒论课程的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辅导课、实验课、实习课、组织课堂讨论等教学工作,经批准,可担任某些课程的部分或全部讲课工作,协助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
2.参加经典读书室建设,参加组织和指导生产学习、社会调查等方面的工作。
3.参与教学、科学研究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4.参加教学法研究,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社会服务及其他科学技术工作。
5.中医学本科专业背景的助教,每年应有安排一定时间,从事临床医疗实践(包括带见习和实习)。或在较高年资教师的指导下,从事其他各项助教工作。
6.助教实行坐班制。
7.兼任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或其他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