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室教学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全面、系统地了解教学运行情况,完善教学档案的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归档
1.归档材料一般应是原件。
2.归档文件材料应完整、准确、系统,签署手续齐全。
3.归档材料的字迹清晰、手稿必须用碳素或蓝黑墨水书写,采用公文稿纸。
4.根据归档内容,采用不同的文件盒或文件袋进行归档。
二、归档内容
1.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及学校下达的政策性、指导性文件及有关规定;
2.教学基本建设的各种规划和计划;
3.自编教材、教学参考资料、实验指导书、习题集、试题库(试卷库)、试卷分析表以及各种声像资料等;
4.学期教学工作计划、教学工作进程表、授课任务表、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学期授课计划、课程教学总结、实习总结、课程设计总结等;
5.课程设计任务书;
6.学生平时成绩、形成性评价、学生座谈会记录整理分析等材料;
7.教学改革进展情况、教学研究计划、总结,典型经验材料和教学研究刊物;
8.教师听课情况;
9.教研室工作手册;
10.教师教改、科研情况;
11.教学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
12.教师进修培训情况;
13.中青年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情况;
14.教师基本情况(学历、学位、职称等);
15.教学工作评价材料、教学工作会议纪要等;
16.其他有必要立档的教学文件和资料。
三、归档的存放地点:教研室专用文件柜。
四、教学档案的管理
1.实行院、系(部)和教研室两级档案管理,实行专人保管。
2.材料归档后,任何人不得随意涂改、乱划,需要修改补充时,写明修改的原因和时间。
3.档案的查阅及档案的复制,均按照相关程序执行。
4.查阅档案资料时,应保持材料的整洁,不得任意涂画、修改。
5.试卷最少的保管时间为5年(即至少要在学生毕业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