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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室工作制度

方剂学教研室教学检查制度

发布时间:2015-11-13 21:35:41 浏览次数: 【字体:

方剂学教研室教学检查制度

1.做好本教研室新开课教师、开新课教师的审核工作。进行教学质量

检查、评价等工作。

2.开学前检查:教研室主任须对教师本学期所教授课程的教学文件进行检查(包括教学进度表、授课计划、教案、讲稿等),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调整。

3.期中检查:教学进度把握情况;教师调、停课审批情况:教学秩序情况;作业布置及批改情况;教学方法和手段的运用情况等;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并予以落实。

4.期末检查:改卷评分、成绩报送与试题分析工作;作好教学总结,并整理归档。检查下学期教学任务及工作计划,精心组织,认真落实。

5.落实听课制度,进行检查性听课活动,对于上课年限不满5年的教师,每学期听课至少2次,超过5年的每年听课至少1次,及时总结教学经验与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6.每年以《广西中医药大学教研室教学工作评估管理办法》进行自评自查,以优秀教研室的标准完善本教研室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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