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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室工作制度

方剂学教研室档案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5-11-13 20:54:29 浏览次数: 【字体:

方剂学教研室档案管理制度

1、教研室要认真执行学校及学院(系、部)颁发的各种教学与行政管理规章制度,对上级发布的教育文件、相关教学管理规章制度要认真学习并存档管理。

2、教研室教学档案,内容包括任课教师授课计划、教学进度表、听课记录、集体备课记录、教学活动记录、学生座谈会记录、科研标书、文献资料目录及其它教学文件等,分类存档保管。

3、学生学习形成性评价记录,学生作业、学生成绩、试题资料和试卷、试卷分析报告等要存档保管,学生试卷需保管5年。

4、收集教学资料,把专业资料的收集工作视为本学科的基础建设,组织教师不断收集与本课程(或学科)有关的科技情报资料、参考书目、视听教材等,并做好存档工作。

5、教师调、停课、教学异动等情况,须向教研室主任汇报,按规定填写填写申请表及办理相关手续,申请表审批后在教研室及院办存档。

6、教研室对本室的教具、模型、仪器、标本等,要严格管理,统一使用,使用时做好登记工作。

7、教研室每学期、学年制定出教研室工作计划,期末、年末做出工作总结,并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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